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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有效期间应从何日起算?

时间:2011-12-15 08:36:16来源: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:陈染
字号:T| T
 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180日,但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。有效期间由下列日期起算:  1. 货物灭失、损坏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,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;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,为运到期限、满期的第31日。  2. 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,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。  3. 要求支付违约金,为交付货物的次日。  4. 其他赔偿及退补多收或少收费用,为发生事故或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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