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深入实施南京321引进计划的意见》(江宁委办发〔2013〕74号)精神,现发布2015年度江宁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聚工程(简称创聚工程)申报公告。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,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江宁区注册(或拟注册)科技型企业并担任法人(嫁接式申报人担任新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),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:
(一)申报南京321引进计划并进入综合评审环节,但未获政策资助的。
(二)国内外顶尖专家、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,近五年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、技术发明奖等政府重大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人,世界500强企业项目负责人或中国500强企业部门负责人,担任国外知名高校院所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以上职务或国内高校院所教授(研究员)。
(三)创业企业发展态势良好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2014年或2015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,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。
其中,符合下列条件,且企业完成注册后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可直接入选:
创办企业获创投机构(含落户载体)实收股权投资50万元以上;或申报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嫁接式创业的。
二、扶持政策
1、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50万元项目发展资金。
2、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套人才公寓,三年内免收租金。
3、协助解决居留许可、签证、子女入学、驾照换领等事宜。
4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市级人才计划。
本扶持政策如与其他政策重复的,区内扶持部分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。
三、申报评审
(一)申报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,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。
(二)申报方式:实行网上申报。符合条件的人才根据项目产业方向和相关载体对接,登录江宁人才服务网(http://www.jnrcfw.gov.cn)注册申报,根据系统提示,逐项填写信息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三)评审办法:采取载体推荐+综合评审的形式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确定资助人选。
四、咨询网站和电话
江宁人才服务网:http://www.jnrcfw.gov.cn
联系人:王军君、郑杰
咨询电话:025-52195471
电子邮箱:[emailprotected]
附:各载体人才工作者联系方式.docx
南京市江宁区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
2015年9月29日